8歲童被罰跪地扭耳過馬路  途人不值報警拉虎爸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1/24 13:59

最後更新: 2017/01/24 14:12

分享:

分享:

(facebook專頁「追擊暴徒」載圖)

虎爸虎媽教導子女的方式未必得到社會的認同,一旦「過火」甚或會干犯虐兒罪。昨日(1月23日)晚上9時許,一名中年男子帶同兩名兒子,在藍田啟田商場外橫過馬路,懷疑因其8歲兒子不聽話,將其子推倒在地,再喝令兒子跪地及雙手扭耳仔,然後一同過馬路;期間有途人見狀不忍男童被體罰,報警求助,警方到場後,將涉嫌虐兒的男子拘捕。

facebook專頁「追擊暴徒」昨晚上載市民拍到的過程片段,片中可見當時男童身穿紅色上衣及長褲,孭着背囊,跪在馬路中央的安全島,其身旁有兩名男子,包括一名穿背心、相信是男童父親的男子,以及一名身穿黑衣的途人。男童父親不理其他人的目光,喝令男童以跪姿過馬路,自己就一馬當先到對面行人路等候,男途人則一直陪伴男童,正不斷傾電話,似正致電報警。當男童過完馬路自行起身時,再遭父親喝令跪下,當時有大批市民圍觀,都不值狠父所為。

據悉,涉虐兒的父親姓李(40歲),昨晚獲准保釋候查,須於2月下旬返警署報到;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。

根據香港法例212章27條,任何人未能照顧及看管不足16歲的兒童,如故意襲擊、虐待、忽略、拋棄或遺棄他們,或導致該兒童受到襲擊、虐待、忽略、拋棄或遺棄,即觸犯虐兒罪,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。

防止虐待兒童會去年11月公布,於2015/16年度共接獲1,485宗熱線舉報及諮詢,其中有253宗屬懷疑虐兒個案,共涉及311名兒童,當中超過35%兒童只有5歲或以下,涉身體虐待個案有131宗,較前年微升2%。

【其他熱話】徒弟的祈禱 森美點解不想曾俊華做特首

【其他熱話】葉劉擺腳上枱無禮 專家拆解點解翹腳是失儀

【其他熱話】地獄農場煉出上等巴馬火腿的殘忍真相 【有片】